住摩挲她的后背,嗅闻着满怀的柑橘香甜,头一次觉得平价沐浴露的味道,其实也还可以。
难怪睡觉总抱着个丑兔子,怀里有些软绵绵的东西,的确有些助眠的作用。
这一次,屋里噪音似乎小了。空调的温度入夜略冷,依偎在一处,似乎烘出叫人舒心的温暖,熨烫得灵魂也不是那么孤单。
宋倾崖用下巴蹭了蹭怀里毛绒的小脑袋,终于也进入无梦的深睡之乡……
第二天清晨,习惯早起敲字的温菡第一个醒来。
这一次醒来,似乎不像以往那么解乏,好像被绳子捆一夜,四肢都微微发麻。
勉强睁开眼睛后,借着窗帘缝隙投来的亮光,她迷惘打量四周,然后被自己豪迈不羁的睡相震惊了。
死手,你在干嘛!为什么要插在埃克斯的睡衣领子里。
还有她的腿,为什么会被埃克斯的大腿夹住?
还有她,为什么会被埃克斯紧紧搂着!
相较于她的震惊,紧跟着醒过来的埃克斯就显得稳重许多了。
有些起床气的男人只是不耐烦地松开箍着温菡的长臂,扯被子蒙头,转身继续睡。
温菡奇怪她怎么没睡在自己被窝里时,被子下沉默片刻,传来闷闷的声音,控诉温菡睡相有多么不安稳。
很显然,是温菡睡后越界了,而埃克斯被闹得一夜都没睡好。
温菡有些愧疚,表示实在不行,今晚将床分开。
埃克斯慢慢掀开了被子,闭着眼很宽容地表示别瞎折腾了,也没到必须分开睡的地步,合并后床的确变大了许多,他睡得很舒服。
温菡发现自己的宝贝小兔不见了。她抓了抓睡乱的蘑菇头,趿拉着拖鞋到处寻找,最后在卫生间门旁的脏衣篓里发现了可怜兮兮的安睡小兔。
这么远,她是怎么把兔子甩过来的?
“小兔被虐”这个世界第十一大未解之谜,最后也没弄明白。
温菡已经到了赶稿冲刺的阶段,就在她拿到燕西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同时,也拿到了人生第一笔全额稿费。
腰包变得鼓鼓的温菡,说话也特别有底气。
她记得自己答应了埃克斯的话,第一件事就是带他逛街买围巾,顺便再买些自己开学时要用的物品。
自从跟埃克斯同居以后,系统似乎默认她进入了稳定的疗愈状态,将节奏调至了慢生活的档位。
关于这点,宋桥也说明过,当幸福数值跃升,刺激大脑产生快乐的多巴胺时,系统就会通过逼真的日常细节,不断加深她的脑印象,已达到覆盖记忆的作用。
走在豪华气派的奢侈品商场,温菡居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。
闭关赶稿数月的日子太辛苦了,她以前每次完结,都要拿着稿费陷入疯狂购物的节奏。只是买完之后,又会有些许的空虚感,心里似乎总有个大洞,怎么也填补不平。
可是这次,不知是不是由于埃克斯的陪伴爬稿子的缘故,温菡吃得好,睡得……嗯,也马马虎虎。
脑内的多巴胺分泌足够,竟然没有了以往完结时,只想买买买的冲动。
倒是埃克斯兴致勃勃的样子,看得温菡又开始心惊肉跳,生怕他再买出什么幺蛾子。
所以临出门前,温菡耳提面命,今天绝对不可以闹出什么冰箱上天的热闹。
不过宋倾崖却有自己的打算。
因为送外卖被晒黑,温菡一直在搞美白的抢救工程,整个夏天,能捂则捂。
现在她脚上穿的是一双半旧的帆布鞋,再过几天入秋时,应该又要穿那双山寨“联名款”。
宋倾崖还记得温小姐去别墅找他谈判时,踩着圣罗兰高跟凉鞋的优雅样子。
她的脚型长得精致,脚趾细嫩修长,全包裹在密不透风的鞋子里,实在暴殄天物。
所以在买围巾前,他决定先带温菡买些好看的,适合她的鞋子。
温菡被拉到了阔别已久的奢牌店,坐在皮椅上,恍如回了老家。
再看埃克斯给她挑的鞋,好看倒是好看,可鞋跟一个赛一个高。
她连忙制止:“再过些日子就要入校报到,这么高的鞋子,我穿来干嘛?”
燕西大学宿舍与食堂之间的距离,号称“新长征之路”。
要是穿着高跟鞋,没等进食堂,脚脖子就要断了。
宋倾崖知道她说的在理,却并不放弃,问了温菡的意见后,包了其中的三双,然后才让导购拿来几双运动款,让温菡挑选。
按照埃克斯的说辞,上学自然不必穿高跟鞋的,但是闲暇外出晚餐时,礼服和高跟鞋都是必不可少的。
温菡小声表示,也没必要穿这么正式出去吃。
宋倾崖挑眉冷声问,是想像对待前任那样,带着他继续坐在塑料凳上吃鸡排吗?
最近埃克斯很敏感,对于包养他的要求定得甚高,处处跟“前辈”攀比。
温菡识趣闭嘴,同时默默哀叹,还要再努力些,不然可顿
BL耽美